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

法令約束,耗時解難題

政府已關注國內寬頻服務素質不理想的情況,奈何礙於多媒體法令約束,而仍需時間解決有關問題。

詢及國內電訊公司的寬頻服務合約對於消費者不公平,新聞、通訊及文化部副部長王賽芝接受《東方日報》訪問時表示,由於這涉及多媒體法令的約束,因此仍然需時解決。

王賽芝表示,該部屬下的大馬多媒體委員會已接獲多宗關於寬頻服務素質的投訴,並發信給相關公司要求其改善服務,而有關公司也要求,給予時間去改善設施。

保障人民權益

「若上述問題的情況嚴重至引起民怨,政府將會深入探討此事,並確保人民的權益受到保障。」

她強調,一旦情況十分嚴重,政府也有權力採取更嚴厲的行動,包括吊銷寬頻服務公司的執照,此外,必要時,政府仍然可以修改多媒體法令當中不合時宜的條款。
針對多媒體委員會接獲的投訴個案及相關公司改善設施的期限,王賽芝表示,將與官員進一步查詢後,再提供相關數據。

另外,全國消費人投訴中心數據顯示,該中心自2006年截至2008年接獲通訊項目的投訴,分別是1297宗、1721宗及2136宗,投訴項目涵括垃圾短訊、寬頻服務以及寬頻賬單的問題。

刊载于《东方日报》。刊出日期: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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