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星期二

第九大馬計劃華小得3%

作者:楊善勇     刊载在《东方日报。龙门阵》。2009年12月22日(印刷版)

第六、第七、第八及第九大馬計劃下,國小、華小和淡小的撥款分佈畢竟如何?

人民公正黨士拉央國會議員梁自堅律師在國會提問之後,副首相兼教育部長慕尤丁公佈了第九大馬計劃的(局部)詳情:冠軍:國小,44億6810萬令吉;亞軍:華小,1億4250萬令吉;季軍:淡小,1億1910萬令吉,總計共有44億6810萬。按照比率,國小占94.47%,華小3.01%,淡小行情最淡,只得微不足道的2.52%。

梁律師獲得這份數據,精打細算之後,發現分佔199、82和61所的國小、華小和淡小每所學校所獲平均撥款如下:冠軍:國小,2245萬令吉;亞軍:淡小,195萬令吉;季軍:華小,174萬令吉。

如果梁自堅律師的算盤沒有打錯,換句話說,奉第九大馬計劃之名一個馬來西亞的每一間國小所得平均撥款,是淡小的11倍也是華小的12倍。這一種梁律師說是天淵之別的差別,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如果2245萬令吉確屬建築小學的基本預算,每加建一間華小,華人社會上上下下需要另外承擔2071萬。除以600萬同胞,每人需要加付陸庭諭老師所說的第二所得稅馬幣3.45令吉。

84間華小我華裔同胞則一共繳付283.03令吉,分攤在期限五年第九大馬計劃,每年僅是56.60令吉,或者相等於每月4.71令吉。每月4.71令吉算得了什麼?大家各自自願少吃一碟叉燒飯,應該就綽綽有餘了。

不貴不貴,一點不貴。何況賴昭光兄所著《肚懶就是力量》(2008;吉隆坡:大眾科技)內收〈只有數字會講真話〉年前統計,單是《南洋》與《星洲》義演,歷年捐款已達4億3000萬++(頁87);我不能明白,梁律師還在國會嘰裡咕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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