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

陈姝桦。爱心教育与惩罚教育

上图为于右任与马相伯。摄于19319月。

图片简介:

马相伯(18401939),江苏丹徒(今镇江)人,是中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教育家、宗教家、社会活动家。

他创办了中国近代两所著名的大学:震旦学院和复旦学院,培养出诸多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作出卓越成就的学生,其中比较著名的有马君武、张轶欧、劭力子、于右任等人,其中于右任与马相伯关系最为密切

二人留下了民国时期最为可贵的一段师生风仪。

注:简介与图片皆取自《于右任文化网》



21世纪的教育方式与七八十年代的教育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回顾过去,教师的职责是教导学生,把所学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吸收新的知识,进而培育一批又一批的国家栋梁。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将及时给予纠正。

现今的教师,其职责已不再是“教育”学生那么简单。教师除了需要处理手头上日趋繁复的文件外、出席教务会议,还涵盖了“看守”及“顾及”学生的职责。看守他们的安全,顾及他们的身体健全发展,并且确保他们在学校所参与的活动是受教育部承认,以及受家长们“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的。

近年来,可以发现全国各大报章一刊再刊,经常报道家长控诉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可谓数见不鲜。当教师体罚学生事件被大肆报道后,事情的结果可分为两种,一就是相关教师向家长和学生道歉,一就是等待教育部的发落。请问事情发生的原因,又有多少人会去追究关心呢?

无可否认,疼惜孩子是父母应有的本能,殊不知天下父母心,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身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亦不是如此?

好政策未必有好方式

以种种发生的事件来看,教师所面对的压力和舆论是来自于教育部与家长。当一者是管制教师的工作能力,另一者则是限制教师的教育范围时,譬如家长投诉学生功课繁重、考试题目艰难、不能鞭打犯错的学生等等,身为教师的大众,有几位能真正地在毫无压力的教育下为教育界付出心血与精力,尚未知。

为了改善教育方式,政府在教育界付出了不少的心思,近年来还努力鼓吹爱心教育的政策。政府推行爱心教育的政策的出发点确实是好,但是好的教育政策未必能够推出最佳的教育方式。怎么看呢?爱心教育是指教师在关爱的前提下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矫治的强制措施,创建一个良好的人际交往环境,创建一个团结和谐的生活环境,创建一个和睦共处的生存环境,这种教育方式是爱心关怀的一种教育方式。“爱心”教育是需要教育引导,需要巩固强化。

就目前的教学课程纲要来说,小学生接触的道德价值观不仅局限于一贯教育人们向善向上的道德教育课本,其实亦来自各大语文科目,如华文、英文及马来文。教师在教学语文课的同时,也必须引导学生从课文中引用相关的道德价值观,以便实践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教学法值得嘉赏。

要爱心也须有惩罚

爱心教育推行了数年,一直强调学生吸取好的价值观,使用正确的态度对待师长们等。试问又有多少名学生正的因为爱心教育的推行而成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呢?

需要搞清楚的是,爱心教育除了提倡好的道德价值观外,也相对的应该存有“惩罚”教育的成分。没有“惩罚”的教育,又怎能谈得上是健全的教育体系呢?自古以来,人类不都是在惩罚的制度下循规蹈距的生活吗?如果法制没有实行严厉的体系,国家又哪来的和平?

所以,不论爱心教育也好,或是惩罚教育也好,两者必须并存。知错能改的学生,我们就加以鼓掌,明知故犯的学生,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需要声明,惩罚教育是指教师必须是在负责任、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及影响体格发展下进行的。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又何尝不是呢?

因此,先灌输学生教育,后再指导及纠正学生们所犯的错误。必要时,进行一些正面的惩罚,这样才可以有效地改进学生的品格态度。


本文转载自:《南洋商报》
日期 :2010年8月14日
作者 :陈姝桦

2010年8月21日星期六

上床,你情我愿还是谁占了谁的便宜?

无论是男尊女卑,抑或性观念的扭曲,
在想占便宜的同时,需要了解这是相对的关系。
男女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

经常听到一些男人炫耀:我睡过多少多少女人,引得旁人一片唏嘘。当然,当代文化越来越开放了,女人也在闺密之间私下比量谁拥有的男人多。其实,男人女人无非就那点儿事,谁睡了谁,睡了多少,有什么重要呢?殊不知,睡人时也是在被睡。

1。男人觉得自己是人,女人是物品。

和自己老婆睡觉男人们从来不出去炫耀,因为觉得那是自己的财产,按"财不外露"的原则,老婆不适宜出去讨论。

只有睡了别人的老婆或者没有结婚的女人,那简直就像是偷了别人家的10块钱或者路上捡了10块钱,在自己正常收入之外得到的东西,包括和女人睡觉,总让男人觉得有占便宜的感觉。

2。男人在生理上蒙骗自己,寻找心理平衡。

其实男人和女人睡觉那点事情男人本身并不占便宜,体力上要付出更多不讲,从身体里"奉献"出去的物质也比较多。

事实上大多数男人在""的过程中是需要辛勤劳动的。谁睡谁啊?

3。女人传统上的矜持和含蓄提醒她们不能太张狂。

男人从原始社会承袭下来攻击性强、占有欲强的、表现欲强和虚荣心强的固有特点。在某些原始部落,为了表示自己的强大,男人们会在自己的生殖器官上缠上很多的东西,让别人从感官上看起来非常粗大。

吹嘘"睡了谁谁谁"也是男人用原方式始张狂的表现虚荣心。女人其实也喜欢表现,但是她们的表现还是矜持些、婉转些。

谁睡了谁有那么重要吗?

4。男人能睡多少女人,女人也能睡多少男人。

很多男人夸耀自己睡了多少女人,换个思维想想,他在说这话的同时,其实也在表达:"我是被某女人睡的很多男人中的一个。"

男人女人都是睡,都是在床帏之间的那几十分钟事情。

5。谁""了谁其实并非实质问题,关键在于相互尊重。

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如果说你真的爱着一个人,至少会尊重这个人,至少不需要把个人最隐私的东西拿到酒桌上去当下酒菜。

从这一点说,张狂的男人们似乎应该学会尊重女性们床帏之中的尊严。在尊重别人的同时,也使自己有了尊严。

资料来源:

《面子书》╲█◤ 該面對的..我絕不逃避 .. ◢██ ◣ ..該執著的..我永不怨悔 ◤◥ 該捨去的..我不再留戀

2010年8月19日星期四

爱情并不只是为了上床

许多男人在性生活方面往往比较自私,
何况女性在这方面的知识相对不够,或者未能坚持,容易成为受害者,
尤其是当另一半只是虚情假意地玩弄感情,婚前性行为成为变相的男性自我性满足。
因此,女性在婚前性行为方面必须加倍谨慎,免得遗憾甚至造成阴影。


我是男孩,我理解男孩的心情,我也知道在青春期的时候,我们对女孩,尤其是自己的女友充满了好奇.并且我们都在自己的内心里想过要偷尝禁果。

于是,我们会对自己的女友说出自己的想法,甚到提出性要求。而女孩呢?说真的,当女孩真的爱上男孩的时候,是愿意为男孩做任何的事情。她们为了满足她们心爱男孩的需要,为了不让心爱的男友失望,尽管她们的心里充满恐惧,一些女孩还是会答应男友的要求。

我想知道的是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有多少男孩注意过自己的女孩的表情?在要发生的那一刻,她们脸上表现出来的多半是害怕,焦虑和不安,并不是满足和欲望!在这个时候的我们男孩又在注意什么呢?我们有没有注意到她们的表情?有没有想过她们当时的心里的感受?

我说了我也是男孩,因此,我知道在那个时候我们最想做的就是让自己的欲望得到发泄,让自己很久的愿望得到实现。曾经我也和很多人一样,想要和自己爱的女孩发生那样的关系,并且向她提出了我的要求,像我说的那样她答应了。

我知道当时的她并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要发生些什么。我猜当时的她只知道:"这是我男友的愿望,是他想要的,我就要满足他,只要他高兴就好。”女孩真的没有想过其他的事情。

就在我就要进入她体内的时候,我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当我看到她那双无辜的眼睛紧紧的闭着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禽兽不如,难道我曾经对她说过的那些海誓山盟,许下的那些誓言。通通都是在骗她吗?我真的爱她吗?

我感觉得到她在发抖,我知道她很害怕。于是我轻轻的爬在她的耳边问了她一句:"你害怕吗?"

她睁开眼睛看着我,我看得到她的泪,她点点头。

接着我又说了一句:"那我们还是不要做了。~~~~

我又再一次看到了,我爱的她美丽的笑容。她抱住了我开心的说了一句:"我爱你!"

我突然间觉得很开心、很快乐。这些通通胜过了满足我的欲望所能得到的快乐。我发现那个也并不是很重要了。我还有更重要的,那就是她,我最爱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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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书转载的原著另留言:

这是一个好男孩的故事,很让人感动。

我说我的故事只是想说一点,当女孩爱上男孩的时候,她们愿意为我们做任何的事情,付出任何的代价而且也不会后悔。但是,我们做为男人是不是也应该为她们做一点事情?学会爱护她们、尊重她们、关心她们,也让她们为拥有我们真挚的爱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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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

《面子书》:《y ╲█◤ 該面對的..我絕不逃避 .. ◢██ ..該執著的..我永不怨悔 ◤◥ 該捨去的..我不再留戀

部分FB友留言

Carmen Chan 这封信息应该让全世界的男生看。。。女生是脆弱的~但有些女生只会玩弄男生的感情。。。也有些男生都是花花公子,所以大家都应该好好反省!希望那些只会玩弄男生感情的女生也会遭被人玩回的下场,让她尝尝被人玩弄的滋味~花花公子需要反省。。。女生是脆弱温柔的动物,不应该当玩具。

XiAotang Cherry 赞…洳果我有这种男友…哆好阿…可是…现在镝男生祗为了满足自己…满足够了僦和那女生分…再去找别个女生满足自己…我这里汰哆这种男生了…T.T


费曼短评:

何止需要谨慎婚前男女伴侣之间的性行为,假如男方在婚前婚后与非伴侣有性行为,虽然在物质上毫无利害关系,却属于道德上的不负责任。

美国华裔网球手张德培因宗教因素,严格坚持在婚后才开始性生活,精神可嘉,非常值得鼓励。

2010年8月9日星期一

勿在面子書推特隨意留言 6法令對付踰矩網民

(吉隆坡8日訊)律師警告網民,勿在社交網絡面子書及推特隨意留言,因“踰矩”網民將受6大法令及法律行動對付。

他們警告,這跟民眾在傳統平面媒體一樣,須承擔法律責任。

這6項法令,包括1948年煽動法令、1960年內安法令、刑事法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以及涉及侵犯版權、民事與刑事誹謗的法令。

他們接受《星報》訪問時,這么指出。

大馬律師網絡“eLawyer”創辦人劉艾迪(譯音)說,互聯網上的部落格、論壇、社交網站百花齊放,擴大網民的言論尺度,網民甚至以為留言不受法律管制。

他說,《今日大馬》主編拉惹柏特拉在刑事煽動下被控,便是一例。

“這看來像傳統媒體的新聞報導般,但網民不像記者一樣接受專業訓練,不瞭解本身行為是否合法,因此處于劣勢。”

他指出,網民一旦用詞不當,可受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及211條文)對付,這法令很廣,未全面在法庭上接受考驗。

“換言之,可能你寫的東西,法令具有對付你的潛能。”

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代表迪平德拉相信,當政府草擬這項法案時,把廣泛詞彙都納入法令裡。

可找回被刪檔案

他說,當民眾使用手機短訊、iPad、推特等方式上網留言,都受到該法律條文管制。

他說,這是一個涵蓋所有人,包括無辜者的法令,惟他不認為這是壞的法令。

“只是,它有許多模糊地帶及不確定性,給予執法機構很大自由度;問題是,他們是否公平運用本身的自由度。”

律師馮正良(譯音)說,即使網民刪掉言論,執法人員仍可透過網絡引擎,找回紀錄。

本文转载自《中国报》。日期:2010年8月9日

2010年8月8日星期日

擅自將照片放上網‧部落格作弄人可被起訴

在部落格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破壞他人聲譽,或在沒有經過他人同意下,擅自將別人的照片貼上網,導致部落客對照片中人物展開人身攻擊等情況,時有所聞。

執業律師告訴《大霹靂》,根據法律程序,當事人可採取法律行動,聘請律師向涉及者展開民事訴訟,即控告對方毀謗;或向警方投案,讓警方調查是否抵觸1998年多媒體與通訊法令。

不過,當事人事前必須先查到涉及者的下落和身份;否則涉及者依然可以逍遙法外。

梁卓經:須提供涉及者資料

怡保執業律師梁卓經指出,自己的照片被人擅自放上網和遭到其他人嘲笑或作弄,最傳統的做法,就是通過律師起訴對方毀謗,以索取適當的賠償;或向法庭申請庭令,阻止對方的毀謗行動。

他表示,採取這樣的行動屬於民事案,起訴人必須提供涉及者的最基本資料,即涉及者的全名和地址,否則就無法進行了。

部落客不用真名難查梁卓經說,在起訴對方毀謗的行動中,起訴人通常難於找到對方的資料,因為一些部落客在網咖開部落格時,往往不用真身份,所以起訴行動起不了作用。

他指出,當事人可向警方報投,要求展開調查;如果這案件涉及犯罪因素,警方可援引通訊與多媒體法令展開調查,而這類案件屬於刑事案。

“如果涉及者所使用的電腦是本身住家的,以及用真的全名來註冊,警方即可追蹤到涉及者的下落。”

邱文傳:可通過律師起訴

怡保執業律師邱文傳指出,如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而將當事人的照片貼上網,並作弄或破壞當事人的聲譽,這項舉動可在毀謗法令和通訊與多媒體法令下作出追究。

“當事人可通過律師採取法律行動,起訴對方毀謗;或向警方報案,讓警方在通訊與多媒體法令下展開調查。”

他表示,當事人將面對的問題是,有關行動可能無濟於事,因為許多部落客都不愛用真名和真地址來開部落格,因而往往追查不到涉及者的下落。

他說,為了避免惹禍上身,一些部落客選擇在網咖開部落格,並採用假姓名和地址,這將使當事人無從追查到涉及者的身份。

“如果沒有對方的身份資料,即使要通過法律行動對付對方,也無從著手;因此,一些面對這類問題的受害者,即使感到很氣惱,也無能為力。”

法律小常識
網站撰文發言須小心

任何部落客在網站撰文發言時須小心用字,因為發言不慎,將有可能觸犯1998年多媒體與通訊法令第232和233條文,而被控上法庭。

觸犯通訊及多媒体法令233條文,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1年,或兩者兼施;至於觸犯通訊及多媒体法令232條文,最高可被判罰款3萬令吉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在這法令211和233條文下,凡在網頁發佈有恐嚇和騷擾等的內容,將受到對付。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和監禁1年,或兩者兼施。

个案参考:
少女照片被貼上網作弄

數十名新加坡少女的照片,被7名青年男女貼上網作人身攻擊,而把樣貌和裝扮批評得一文不值,還用粗話辱罵。

該部落格網頁成立兩個月,網站裡面都貼上少女照片,被部落客毒舌惡評。

一名網友無法認同部落客做法,在網站上提出質疑:“部落客把陌生人照片放上網,並大肆嘲笑,這樣的做法是合法的嗎?”

本文转载自《星洲日報/大霹靂

日期:2010年8月6日

2010年8月7日星期六

物色电脑

LOW YAT PLAZA是城中最受欢迎的电脑中心之一。


最近,特别抽空到KL的LOW YAT PLAZA(刘碟广场)物色电脑。虽然已经开张多点,费曼是首次光顾LYP。

该广场是最近几年的电脑与数码产品热点之一,风头比当年的IMBI PLAZA更健。
在雪隆区的著名电脑及数码购物地点,还有PJ与Subang的DIGITAL MALL。

在LYP,各种电脑产品玲琅满目,真是目不暇给。除了家庭式desktop/PC电脑,也有许多notebook,netbook,电脑附件和周边产品。称得上应有尽有的电脑产品类消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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