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星期五

烟雨华团: 漫漫华团兴革路 part 1

1998年3月21日,马华、华总和商联会共同推展“华人思想兴革运动”。这运动发展到今天已接近12个年头,推展的结果有没有收效,有什么事项尚待落实,尚未见成果或尚待再做一番深入的研究?这确是有必要再由上述三机构召开一个检讨会议深入研究和评估。

毕竟经过12年后,世界在变、社会在变、华团也在变。过去所订下的兴革范围和标准是否落伍,是否要重新调整,华团是否仍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态度看待这瞬息万变的时代,这都是一连串值得华团人士去深思的课题。

综合数年来我在全国各地巡回讲座中所获得的回馈,以及从各地的询问及交换意见中,发觉很多社团确实积极重视应兴革的事项,而且也根据个别情况以及个别条件作出改善和调整。譬如:开会不但较为准时,主持人和与会者也会不时提醒发言者避免“天马行空”,并提醒与会者针对议题和在议题范围发言。

其它方面如对章程的条文,行政操作、人事管理、会议记录、选举制度、社团法令、领袖素质……等等都有一定的了解。

不过,无可否认,也有一些社团工作者聆听了讲座后仍保持不变,也许他们就是“以不变应万变”的追随者吧!
无论如何,再度呼吁华团人士“以身作则,落实华团之兴革规范”确是非常明智的做法。毕竟兴革运动不能停顿下来,它是一项永续的工作。作为华团兴革运动中的一分子,我认为政党所面对的问题和华团所面对的问题,在很多方面是相同的。

老问题仍须重新检讨

虽然,一些课题已经通过不同管道提了又提,但为了在华人思想兴革上产生更深远的影响和作用,我觉得还是有必要针对以下几个课题和各方交流。

1:守时运动 (a) 准时赴会:包括宴会、会议、赴约、开幕、讲座及演讲,都应准时赴会。(b) 严守开始时间:宴席出菜、会议开始及讲座会开始……也应准时。 (c) 严守结束时间:贵宾演讲应按主办当局规定时间,会议及宴会以不超过2小时为宜,宴会以不超过2 小时为宜。(d) 迟到者的态度:领袖迟到时应悄悄入场,主办当局也不必要求来宾起立鼓掌欢迎。

2:仪式进行(a) 司仪报告出席佳宾名单及介绍主宾;(b) 接着致词者只称呼“主宾”即可;(c) 演词忌长篇大论,须简单明确扼要,适可而止;(d) 演讲人勿超过三名以上;(e) 尽量避免太多的卡拉OK演唱者。

3:会议须知(a) 避免讨论造成分裂的议题;(b) 把需要创造性和投入大量精力的议题放在议程前半部;(c) 会议持续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d) 会议议题须清楚明确;(e) 不作人身攻击,勿打断别人的发言;(f) 勿制造“噪音”,如吹口哨、敲打桌椅、起哄或挑衅;(g) 勿在会场阅报、抽烟、吃零食、打嗑睡、涂鸦、心不在焉、打手势、用手机和 私语…等不良行为;(h) 发言时间勿过长;(i) 发言不带有偏见、要有条理;(j) 避免发言太直率而伤人自尊;(k) 与会者只对主席/议长发言、与会者之间不作直接交流;(l) 主持会议者勿太多发言、须懂得控制会场;(m) 注意法定人数;(n) 避免开会时间安排不适当;(o) 避免多如牛毛的会议。

(有关华团兴革与管理问题可传至横眉办事处﹕传真03-22730013 或电邮至lyc@marriage.com.my或致电横眉手机012-2885675。)

刊载在《南洋商报。言论》。作者:横眉。日期:2009年12月8日。

说黑道白:性安全说易行难

刚刚冷下来的全球的热门话题爱滋病,在大马媒体也热了那么三几天。

略瞄了那通篇累牍的资讯,我国也不例外,爱滋的传播重要媒介,即吸毒者共用针筒,以及中国的卖血,已渐渐式微。传播病毒的重任,转移到男女同志、嫖妓、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性行肩负。

不久才才宣传的婚前验血,可以减少悲剧的措拖,几乎是还没推行,就已经过时。在与世界接轨的国家,就免不了开放自由,自由开放的重要项目包括了不可歧视同志,尊重每个人的性取向,更要尊重已婚者未婚者的性权力。对性的要求,有些前卫的专家或辅导员几乎是到了病态地步,面对个案谈了恋爱而尚未上床,即叫个案去看心理医生。因为男女“恋爱”,无论是才一个星期,或一个月,而无性关系,那几乎是“病态、变态”了,需要治疗!在如此“开放自由”的氛围下,许多人,今日验血是没性,也没病;但不保证一星期后,一个月后,也没有。纵使婚前没有,七年之痒早已缩短到一年半载就可以痒了。只要痒了,又有婚外性了,分分钟都会中招,并且成为传播媒介体。

当前强势的主流论述,是性安全。面对我国专业人士爱滋病例大增,卫生部长苦口婆心的劝戒是大家应该提高性安全的意识。

好些家长师长,面对无法阻遏家中青少年婚前性,都纷纷要求青少年性安全。但至终,许多血气方刚的青少年,不是搞出人命,就是成了爱滋病毒载体。别说血气方刚、年少无知的少年少女,如今明显增加的病毒载体,是专业妇女,包括医生!

若智商高知识高如医生律师的专业女性都无法设防安全,如何期待青少年-性安全?

刊载在《南洋商报.言论》。2009年12月10日(印刷版)。作者:黄子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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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曼短评:
现时除了爱滋病,滥性也增加子宫颈癌、阴茎癌等等几种癌症的风险。保守起见,限制性伴侣以及制约性活动是上策。收心养性乃是关键。

在此送上一曲达明一派 “ 醉心收性 ” 歌曲:甜美生活 (万岁万岁万万岁)

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

法令約束,耗時解難題

政府已關注國內寬頻服務素質不理想的情況,奈何礙於多媒體法令約束,而仍需時間解決有關問題。

詢及國內電訊公司的寬頻服務合約對於消費者不公平,新聞、通訊及文化部副部長王賽芝接受《東方日報》訪問時表示,由於這涉及多媒體法令的約束,因此仍然需時解決。

王賽芝表示,該部屬下的大馬多媒體委員會已接獲多宗關於寬頻服務素質的投訴,並發信給相關公司要求其改善服務,而有關公司也要求,給予時間去改善設施。

保障人民權益

「若上述問題的情況嚴重至引起民怨,政府將會深入探討此事,並確保人民的權益受到保障。」

她強調,一旦情況十分嚴重,政府也有權力採取更嚴厲的行動,包括吊銷寬頻服務公司的執照,此外,必要時,政府仍然可以修改多媒體法令當中不合時宜的條款。
針對多媒體委員會接獲的投訴個案及相關公司改善設施的期限,王賽芝表示,將與官員進一步查詢後,再提供相關數據。

另外,全國消費人投訴中心數據顯示,該中心自2006年截至2008年接獲通訊項目的投訴,分別是1297宗、1721宗及2136宗,投訴項目涵括垃圾短訊、寬頻服務以及寬頻賬單的問題。

刊载于《东方日报》。刊出日期:不详

消費情資:寬頻合約藏陷阱 公眾簽購要小心

儘管政府鼓勵寬頻上網,然而在動筆簽下寬頻服務前要三思,擦亮眼睛來看附加條件,因為簽2年合約來享受極速遊覽,你卻不能中途或提前「出走」,否則後果自負。

在寬頻已逐漸成為人民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當兒,消費者在簽購寬頻服務卻缺乏應有的保障,特別是一旦簽訂一年至2年的長期合約,得來的寬頻服務除了「慢」,還有「斷」(斷斷續續),消費者不但叫苦連天,更被逼在合約期限內長期承受支付賬單的煎熬。

即使要終止合約,消費者仍然還是需要「賠償」電訊公司的損失,人民其實是最後的輸家。

貽害消費人權益

寬頻服務在我國可謂百花齊放,各大電訊公司及網絡設施公司如今都已爭相推出有線及無線寬頻,各種的配套及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要把寬頻用戶市場分一杯羹。

雖然商業競爭可為消費者帶來多樣化選擇,然而,一些電訊公司為了避免用戶終止服務,往往卻在配套合約中附帶許多對於消費者不公平的條件,而貽害消費人的權益。

常見的情況就是,消費者在期限內終止合約,仍然還是必須支付其租用的數據機費用,例如,簽訂一年合約的消費者在使用經過2個月的試用期期限後,由於不滿服務而要求終止合約,然而,他們往往卻要支付相關公司餘下10個月的賬單。

服務素質待改善
全國消費人投訴中心法律咨詢員馬蒂瓦妮接受《東方日報》訪問時說,用戶終止合約的賠償會根據各別網絡設施供應公司會有所不同,但是一般上的賠償都是鑒於200令吉至300令吉。

她指出,根據該中心投訴個案顯示,一些對於網速不滿的消費者,一旦合約還未到期,往往都沒有辦法擺脫合約的限制,而必須在期限內繼續使用,否則,就必須支付賠償費用才能終止合約。

隨著電訊公司不斷批準新的用戶,目前,一些城市人口稠密地區的寬頻服務更是因為使用者不斷增加,而導致服務素質每況愈下,消費者實際上獲得的網速,與產品宣傳時所說的「高網速」並不相符,在繁忙時段更是有巨大的落差。

緩慢的網速促使消費者浪費許多時間,即使是致電向相關公司投訴,接線員也僅能解釋上述情況,服務素質卻始終沒有改善。無論如何,消費者欲在期限內終止服務,則就必須支付額外的費用。

馬蒂瓦妮指出,雖然消費人保護法令第17條文有闡明終止合約的合理標準,但是,有些電訊公司的寬頻配套合約卻牴觸有關標準,同時,也沒有說明消費者可以無條件終止合約的合理情況。

刊载在:《东方日报》。作者:梁康。刊出日期:不详

2009年12月1日星期二

陳嘉榮‧狠心外公的瘋狂早教

前些時候到北京出差,無意間看到一段電視報導,讓我深深感覺到華人父母望子成龍成鳳的心態,竟然來到這樣荒謬的地步。

這個報導是說河北秦皇島市民王鐵民給18個月大的外孫女星娃(後來證實是收養的)實施“自救泳早教訓練”。畫面上看到他把星娃丟到小水池裡,一會兒拎著星娃的腿,讓她的頭浸入水中,一會兒又把剛浮出水面的星娃按入水里。星娃本能地浮出水面呼吸,卻又不斷地被外公壓入水中,哭都來不及,我看得膽顫心驚。

在訪談中,這位狠心外公一直認為這樣的早教是成功的,當一位教育學者問他為甚麼沒有想到星娃的痛苦和恐懼時,他馬上辯稱:“那是你假設星娃的感受,不是她真正的感受。”

老人家這樣的幼兒教育法到底是虐待,還是早教?在中國社會引起很大的爭議,但顯然地,憤慨及不滿的聲音佔了大部份,老人家最後在輿論壓力下向社會道歉,而星娃也被親生父母帶走。

狠心外公的瘋狂早教,是中國許多父母迷信“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點上”的最佳詮釋。雖然很多教育學家認為,父母應該把握孩子的“黃金學習期”,我們的老祖宗也說“三歲定終身”,但前提必須是,這樣的學習都必須建立在孩子快樂的基礎上。把一個一歲半,還在安全感建立期的小孩丟進水裡,雖然讓他提早學會游泳自救,卻過早給予他畏懼和恐慌,這絕對不是孩子應該得到的早期教育。

從北京回來,我在本地看到如出一轍的瘋狂早教。有父母在孩子兩三歲時就送進幼兒園上課,原本以為就是唱唱歌跳跳舞這樣的快樂學習,但是卻看到他不斷地做功課,手腕肌肉的運作能力還沒發育好,就要被迫抓筆寫下一行又一行的字。還有,4歲的孩子竟然要應付考試,父母不但不反對,還拼命把孩子送去補習。難怪三、四歲的小孩學習時總是淚眼汪汪,完全就像是在水中掙扎的星娃。

在人生道路上,孩子面對的是一場馬拉松,不是100米的競賽,贏在起跑點並不代表他以後的人生會很順遂。用狠心和瘋狂的方法能讓孩子贏在起跑點,卻可能會輸掉他後面的人生。慶幸的是,狠心外公瘋狂的早教方式受到輿論的壓力而作罷,至少讓我們看到,大部份父母還是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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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URL: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12553
《星洲日报》。《言路版》:《六日谭》 (印刷版于2009年12月2日刊登)
 
后记:
父母无不望子成龙,但是过度“怕输”,受苦的是两代人。
现今,不少家长把学生的时间表塞满各种课余学习活动,钢琴、舞蹈、游泳、跆拳道、歌唱、打球、童子军、画画等等,孩子的童年光阴一去不返,将来势必有越来越多Michael Jackson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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