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9日星期日

不想當歌手

我不是吃不到葡萄,便說葡萄是酸的。

活在這個年代,歌迷對一個歌手的要求,已遠遠超出他們的權利。歌迷不再純粹聽歌,他們更想歌手活在一個透明缸內,窺看他們的一切。歌手似乎賣的不只是歌曲,更是他們的私生活。一些喜歡從雞蛋裡挑骨頭的網友更不時在網上對歌手做出無理的批評,甚至搞惡作劇為他們設置網上靈堂,歌手的壓力真大。歌手真難為啊!

歌手明明是一個想用歌曲去抒發情感的人,無奈,他們卻被唱片公司包裝成另一個人,打扮,穿著甚至言論,也被公司操縱。那不是傀儡,是甚麼?

在唱片業低靡的氣候下,就算是創作型歌手,也得做出不情願的犧牲,以刺激銷量。如在封套上裸背,然後再冠以“表達為愛不顧一切的概念”的美名。歌手也被迫上一些與音樂沾不上邊的綜藝節目,玩遊戲,像小醜般取悅歌迷。一些歌手更豁了出去,承諾只要唱片賣出5000張,就裸泳。天哪,歌手為何要出賣色相啊?

萬一唱片銷量不佳,公司會為歌手安排當產品代言人。運氣好的話,當個相機代言人或美容產品代言人也不錯。可是,萬一要替啤酒打廣告,那豈不是轉型當了啤酒女郎,和一般啤酒廣告海報上露腿坦胸的女郎沒兩樣?

我喜歡唱歌,也不吝於唱歌給人聽。但是,我不想當唱片歌手。

Source: 星洲日報/副刊 ‧作者:非美麗‧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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