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8日星期六

勿公開個人資料照片‧網上交友須自我保護

转载自《星洲日报。乡音-马六甲》
日期:2010年5月9日

社交網站用戶受促加強自我保護,避免本身姓名、資料、照片被他人冒用,影響自己名譽之餘,還可能會無故涉及罪案。
在科技網絡發達的時代,社交網站已成為許多人的玩意兒,從中結交朋友或尋找商機,卻也有人利用他人身分開設戶頭,在於欺騙或為發泄對某人的不滿,而中傷對方。

遭冒名毀謗採法律行動

近日在馬六甲,就有一名面子書(Facebook)用戶,相信是不滿長輩的做事方法,於是以對方名字申請戶頭,還貼上對方人頭照,在“自我簡介”一欄中形容自己是“基佬”(同性戀者)、喜歡搖腳喝咖啡等難聽的話,分明已貶低當事人。

經過查證,當事人本身(姑隱其名)並不知道有此事,因為向來沒有接觸社交網站,對於這樣的惡作劇,因已涉及詆毀,事主或許會採取法律行動。

當事人認為,名字在網站上被冒用乃相當平常的事,是因為開設一個戶頭的條件太簡單,希望網站管理員能加強措施,嚴格審核申請者是否就是事主本人,不應隨便批准。

謝振偉:冒名行騙可控刑事罪   勿“濫交”保安全

甲謝振偉律師受詢時表示,像上述例子足以構成誹謗罪,若有關用戶冒用他人名字去行騙、賺錢,則是刑事罪。

也是面子書用戶的謝律師認為,使用社交網站要把被冒用身份的風險降至最低,就是不要“濫交”。

他以本身為例,面子書上所交的朋友都是認識的,對於可能見過一兩次面,對方就發出交友邀請的,他會先進一步瞭解對方的朋友及背景,才決定是否同意結為朋友。

遭冒名可向網站管理員投訴

“我的一個朋友就曾遇到這樣的問題,這名友人的好朋友以其名義申請另一個戶頭,再把當事人原有的朋友名單加為朋友,也另外把‘朋友的友人’名字統統列為朋友,後來被我的友人發現了,於是通報及向網站管理員投訴,由管理員刪除這冒名戶頭。”

私隱物勿放社交網

謝振偉說,身份被冒用者可採用此辦法解決問題,但這也需要一些時間。

此外,他表示,用戶的資料也應避免完全開放,尤其是照片及住址更要小心,屬於私隱的東西不要放到社交網上,才不會讓別有居心者有機可趁。

歐天祥:保密戶口密碼 減低資料遭盜用風險

另一名面子書用戶歐天祥覺得,冒用他人身分開設戶頭來中傷或貶低他人者是心理有問題,思想不成熟,這些人心中有不滿卻不敢坦然面對,反而在背後有小動作,是很不可為的。

“比如有一些人會把俊男美女的照片當作是自己的照片,希望這樣子可交更多朋友,這可能是缺乏自信所致。我有一些朋友就是這個樣子。”

他說,使用社交網站,最重要的是自己保護自己,即使是男女朋友,戶口密碼也不應該讓對方知道,把本身資料可能會被盜用的機率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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