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

莫須罪名無生有 憲法行實有還無──迦瑪《文化系列》糾謬之十六

转载自《东方日报。东方名家》
作者:陳良      日期:2010年3月13日

《文化系列》越到後期越狂妄,什麼莫須有都說得出口。

迦瑪筆下,華教簡直是中國政治的「餘孽」,這個胎記直隨到獨立後,成了國家建構的破壞者,所有惡名都可歸諸其下。綜合迦論,華教罪狀有三大條:一是華教抗爭隱含政治議程;二是華教導致種族隔離、不承認國語;三是華教虛構出華人,並不斷用假象來矇騙大眾。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看迦氏說:「華教之深層內涵不僅僅是教授一門語言,或灌輸某種文化,而更多的是針對話語權和資源的爭奪,其政治動機遠大於教育本身。因此有人在在提醒,華教不能去政治化。」(第十六篇)請問這個「政治動機」是什麼,為何不能挑明直說?是要伺機篡權,還是顛覆國家?含糊其辭從來都是莫須有的秘訣,迦氏真深諳此道呀。
華教問題所以離不開政治,是因為教育法令、政策都與政治有關,雖欲求「去政治化」而不可得。從與馬華結成三機構、起訴政府違憲,直到「打入國陣」、壯大在野黨、推動兩線制等的不斷嘗試,目的就為爭取族群平等,以一勞永逸解決問題。但請注意,這些舉動既不偷偷摸摸,也沒勾結國外勢力,全是正當公開,昭告天下。把符合憲法的維權抗爭說成隱含「政治動機」,簡直含血噴人,侮辱憲法。

迦氏繼說道:「華教的迷失是在失去了大清帝國、民國政府(糾正:是「國民政府」)和中共政權的後盾之後,便把事業的目標鎖定在與馬來民族主義的抗爭上……大馬華裔脫離中國之後,華教早前的功能隨之消失。華教運動在過去幾十年所定義的敵人是『馬來民族主義』……」(第十五篇)

真是越說越離譜,滿口污衊,肆無忌憚。失去中國,華教就沒有意義了?「沒有敵人,學習中文就失去動力」(第十八篇)?真令人噴噴噴飯!都什麼年代了,還將海外華人看作紅色中國的「第五縱隊」,叫人時代錯置,神經錯亂。又指華教以馬來民族主義為「敵人」,則可挑起族群同仇敵愾,華教成為眾矢之的,十目所視,十指所示,能不懼乎!

自保自救 抗衡不公

華教運動的本質在自保自救,其義在抗衡不公不義的單元化政策,這是貫通華教史的精神。華教反的是單元化思維背後的種族主義(和民族主義不盡同),普世價值之下,誰不反對種族主義?不要把它簡化成專以馬來民族主義為敵,用模糊說辭來混淆視聽,唯恐天下不亂。煽動族群情緒者,正爾等此論!

迦氏筆下,華教承國共之遺緒,別有意圖地虛構出一群講華語的「華人」來。他說:「事實上(華教)對華語的定義,其政治意義是不理會學術定義的,只是用來『蒙』巫統罷了。」(第五篇)

請問華教究竟要「蒙」什麼?巫統竟如此窩囊,要等迦氏來點醒?可笑!又說:「源流學校就是族群藩籬。」(第十八篇)「『族群隔離』的多源流教育體制就是族群與宗教偏見的根源。」(第十六篇)這頂帽子扣得真大,讓人與惡名昭彰的南非種族隔離政策連想一塊,實在聰明。

迦瑪筆下,華教就是個餿水桶,什麼汙臭都往它那裡丟就對了。國民分裂的根由在源流學校?果真如此,華小裡七八萬巫裔學生的家長難道不怕孩子被「種族淨化」嗎?這謬論黃業華、潘永傑已援理據實批駁過(《東方日報》18/11/08、6/7/09),不必多談。二元對立的極致就是仇恨,用狡辯詭辭來移花接木,偷換概念,進而栽贓套罪。看來迦氏是老手呵!

再看另一條可怕罪狀:「今天馬來語作為馬來西亞人的國語,並未真正享有它應有的地位。」(第十七篇)這又是華教的錯了。迦氏說:「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馬來語背後是馬來鳥,英語背後是寰球鳥,華語背後是唐山鳥。憲法賦予馬來語國語地位,事實上卻撐不起那樣的地位,因為好多寰球鳥和唐山鳥都很牴觸。」 (《東方日報》3/2/09)華教如何「牴觸」國語,何不說個明白?什麼鳥言鳥語嘛!

華小與淡小的國語節數從來都與母語課相等,如何說不受尊重?華教何時反對或挑戰過馬來語的國語地位,請明確指出,否則便是狗血誣賴。華教曾有過爭取華語作為官方語文的運動,那是本於救亡圖存的危機意識。事緣於1952聯合邦副欽差大臣對林連玉說華文所以不具教學資格,是「因為你們的華文不是官方語文」,因而激發了日後的官語運動,以期華文獲得永久保障。

官方語與國語不同概念

請搞清楚,「官方語」與「國語」是不同的概念,要求列華文為官方語,並非意味要挑戰國語的地位。1967年《國語去案》通過,卻規定國語為唯一官方語,沈慕羽代表全馬華人社團發表聲明說:

「吾人在本邦爭取華文之合理及法定地位,從殖民地到現在,自始至終對馬來文規定為國語,均表示絕對擁護與支持,從無任何異議,因為國語為各民族的共同語文,也為團結各民族的基石。但將馬來文硬性規定為唯一官方語文,在此多元民族的國家中,實未敢苟同。……國語當然是唯一的,至於官方語文,卻應顧慮到政府行政的效率與人民實際的需要來鑑定了。」

請看清楚,這裡不但沒有抵制國語,而且還全力擁護,華教爭取的只是憲法的保障與尊嚴罷了。維護本族的母語文化,就必然「牴觸」國語?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話都有」!

追究起來,華教對推尊國語也有貢獻。50年代本土意識日增,獨立在望,華社積極響應國語運動,左右兩派華人莫不欣奉巫文為國語。華教最高學府的南大更掀起學習國語熱潮,學生會還出版了高水平的巫文期刊Mimbar Universiti,連《前鋒報》也驚嘆,讚為「南大學生的光彩,顯示了他們對馬來文的積極態度。」南大因而被莊華興稱為華社鼓吹國語的發韌地。迦氏無知,一味指責華教與國語「牴觸」,簡直不知從何說起。

將華教莫須有定調,確是很聰明的手法,可惜是自以為聰明。黃業華曾指出,迦瑪的華教觀點與巫統的官方論述有著「驚人的相似」。

若用迦氏自己的說法,這些都「只是用來『蒙』巫統罷了」。難怪莊子要痛罵說:「世俗之所謂知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果然。我們下期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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