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

中醫團體來到十字路口

衛生部將在今年實施“傳統與輔助醫療法案”,意味著國內各種傳統及輔助醫療將由“放任不理”變成“規管監督”。這劃時代的政策實現了中醫界多年來的期盼,除了給予中醫某些法定地位,對保護正統中醫的利益及推動發展也有很大的幫助。然而,實際的實施可能帶來一些微妙的衝擊,其中包括中醫團體方面。

數十年來中醫團體扮演多種角色,包括招收中醫會員、舉辦學術活動、承辦中醫學院、保護會員利益等等。數年前衛生部通過其中3個中醫團體發出“年度行醫准證”。
然而,中醫團體是民間團體,法定權利非常有限,章程裡的監督範圍雖然廣大,但是只能夠對付犯規的會員,對於非會員則表現得愛莫能助。而且,最嚴厲的懲罰不包括吊銷行醫資格。
中醫界內部自我監督缺乏協調,例如多年來團體間對中醫的專業資格方面沒有達至共識等等。

中醫團體在維護中醫利益方面的功能模糊不清,試問又怎麼能夠保護中醫的利益呢?面對真假的外國中醫入境、假中醫大行其道、西醫方面的壓力、公眾的疑慮等等,中醫團體經常沒有及時做出適當的反應。針對中醫各種權益,各個團體缺乏長遠以及有效的策略與保護網。

中醫團體在本國醫療界的影響力非常有限,有些領導層只在小圈子自我陶醉;領導層缺乏各種重要的領導能力以及組織技巧,難以推動團隊,缺乏遠景以及陳舊而僵化的思維是很大的絆腳石。一些中醫團體處理內部紛爭的手法欠專業,使到矛盾進一步擴大,內耗處處,缺乏凝聚力。

在醫療事故方面,中醫團體可以採取的行動非常有限。團體非但沒有制定良好的處罰機制,法定約束力方面上更是有限。
中醫團體數十年來雖然有些貢獻,但是從以上可見在自我規管方面處處有缺陷,長期以來未能為中醫師建立鮮明的專業性是一大敗筆。

在今年的規管實施裡,衛生部屬下的“傳統與輔助醫療委員會”預料將接手中醫師的登記工作、擬定中醫專業資格標準並發出年度行醫准證。大馬學術鑑定局將公佈已經制定的中醫專業課程水平要求,同時違反專業操守的各種相關懲罰方式將明朗化。本地政府以及私立大專院校也將對設立中醫課程有濃厚興趣。

毫無疑問,屆時中醫團體的各種功能將被衛生部等政府機關取代,團體屬下的中醫學院也無可避免將面臨衝擊。中醫團體的角色勢必式微,用可有可無來形容並不為過。剩下的僅僅是軟性的功能,例如成為學術交流平台、主辦學術大會等。

中醫團體要如何重新定位以存活下去?抑或,中醫團體還有存在的意義嗎?這需要中醫界發揮團體精神,才能夠在萎縮的格局中屹立不倒。

刊登在《星洲日報/言路版》作者:揚偉‧200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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